作者黃金騎士-
還是那句老話,顏家跟陳家兩家都是受害者。
一個受五年訴訟的煎熬,還被判保護管束
一個遭到喪子之痛
是不是只有前者才是重點?後者都是活該?
熱心助人又如何?難道熱心就不可能會幫倒忙害死人
難道熱心害死人,就可以免責嗎?
那這世上就不會有『過失致死』的罪名了
今天有人熱心助人設計一個免費程式
卻沒發現裡面藏一個新的病毒
結果害得許許多多的使用者的損失
是不是一句,我只是熱心助人
『啊免費的程式,是嫌什麼嫌呀!』
『又不跟你收錢,不然還想怎樣!』如果他是這種態度的話
受害者聽了會不會想告?誰管你是不是熱心助人呀?
現在的爭議點在於有沒有『責』的問題。
這個才是真正的要爭取的公道所在
也是目前完全不明朗的地方
更何況被告的對象不單只是陳家一個人
而是包含校方在內,一直到現在還有人搞不清楚
陳家也未必就一定會賠到半毛錢
所以錢當然不是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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