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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大哥
一般過失致死不是用在這裡吧
而且你舉的例子跟實際狀況差太多了
又轉移焦點了

顏家要告誰我並不在乎
這案子也很單純
並不需要柯南之類的出面吧

也許啦
您是那法官的知音吧
在我們一般大眾的心中
好心幫人還要負刑責
而且這完全是個意外
問問你週遭的親朋好友
不用看媒體
你就知道一般人心裡是如何想的

告訴你
這案子最大的受害者
並不只是陳同學
而是路上一堆行動需要人幫助的人
哪天你或你家人需要路人伸出友善的手的時候
而大家冷眼以對
多想想你現在的言論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還是那句老話,顏家跟陳家兩家都是受害者。
一個受五年訴訟的煎熬,還被判保護管束
一個遭到喪子之痛
是不是只有前者才是重點?後者都是活該?

熱心助人又如何?難道熱心就不可能會幫倒忙害死人
難道熱心害死人,就可以免責嗎?
那這世上就不會有『過失致死』的罪名了

今天有人熱心助人設計一個免費程式
卻沒發現裡面藏一個新的病毒
結果害得許許多多的使用者的損失
是不是一句,我只是熱心助人
『啊免費的程式,是嫌什麼嫌呀!』
『又不跟你收錢,不然還想怎樣!』如果他是這種態度的話
受害者聽了會不會想告?誰管你是不是熱心助人呀?

現在的爭議點在於有沒有『責』的問題。
這個才是真正的要爭取的公道所在
也是目前完全不明朗的地方

更何況被告的對象不單只是陳家一個人
而是包含校方在內,一直到現在還有人搞不清楚
陳家也未必就一定會賠到半毛錢
所以錢當然不是重點

...
舊 2005-08-27, 10:50 PM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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