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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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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Red face

引用:
作者cucubird
...所以....
1.玻璃娃娃要上學請自備專人士...
專業人士走濕樓梯保證不滑倒..(蜘蛛人???)

2.沒事不要背人走路...有事也盡量不要

3.救人請量力而為.....
看見有人溺水,就別下去救...除非你有救生員資格


有救生員資格也最好不要,因為有救生員資格就代表自己有"100%"的把握去救起那個溺水的人嗎?
前面就有人舉個例子,說在機上如果有人突然病發急需人急救時,如果這時有個醫生(有醫師執照的喔,沒有違反醫師法二十八條之虞的喔!)只因為自己的判斷錯誤而不僅沒有將那個人救活,反而還愈醫傷愈重者,則他認為這個醫生也是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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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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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8-27, 10:35 PM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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