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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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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雲 亦塵
不夠耶
學校本來已經叫了救護車來載傷者
顏爸叫學校取消,他10分鐘後來載
結果遲到40分鐘
本來可能救得活的人就在那等死...

就算顏爸準時到好了
私家車的急救配備比得上專業的救護車嗎?
要是用私家車載傷者到醫院
萬一途中死了,那這一條又該算誰的?
套一句法官的話來說---不自量力

顏爸也該判刑才是
豈可單單只處罰陳同學及學校?
難道因為他家死了一個兒子,比較可憐,所以不用負責任?
真是笑話...

顏父有針對這部份做說明
惟被告等人卻僅輕描淡寫的告知告訴人胞弟(即被害人)在學校「跌倒」,
所以才要自已載兒子送到醫院。

當然,死了一個兒子,已經受到處罰了,不然還想怎樣?
舊 2005-08-27, 10:11 PM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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