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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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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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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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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金騎士-
給個連結吧,剛查了一下,沒看到高院發言人(溫xx)有說過這樣的話
只有這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2866589.shtml

依照判決結果,玻璃娃娃的家屬可以選擇向景文高中請求全部的賠償款項,不一定要陳姓同學賠錢。

沒有證據證明告民事就是為了求償,只不過告民事好像除了賠錢之外,應該沒有其它的處罰辨法。(若有錯誤請指正),但是刑事已經確定無罪,要討公道不告民事要告什麼?

同樣的,也沒有證據證明,經過輿論爆開後,顏家才改變態度,如果顏家本來就不是為了金錢,今天其它人才事後諸葛的說,跟本是輿論爆開才轉變態度,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鄭理事長的說顏家態度有所轉折,那是因為顏家早先認為校方的態度漠然,事發後對顏家未盡到應有的照顧及補償,所以才提出告訴要討回公道,既然勝訴了,公道也討回來了,當然態度會有轉折,憑這點沒有辨法證明,顏家是為了錢。


你還在凹,老實講,看你真不爽。鄭理事長的言論就說明顏家求償態度有轉變。

摘文:溫耀源也強調,依民法二百七十三條債權人的權利規定,顏家可以只告學校,不告陳姓學生 <2005.08.27 中國時報 高院:顏家要告 不得不理>

你再鬼扯看看

1)為什麼顏家人說告陳同學乃因為他是行為人,告陳同學才能向學校求償?
2)為什麼要把陳同學告進民事求償?

不求償何必告?誰在說謊?
舊 2005-08-27, 10:10 PM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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