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 8/27 我在這篇回最後一篇文章 也請網友們別再pm給我
從家母口中得知... 陳媽媽是家母私交還不錯的同事
聽到時真是晴天霹靂... 我也跟家母講我認識顏家的事情...
母子倆無言... 那我也從家母那邊證實了一些事情
1.陳姓同學並不是所謂離了婚的單親家庭 (父親已故)
2.陳姓同學家境還算OK (這點跟下面其中一點有關)
3.高院法官建議陳媽媽 跟景文 分開上訴(不要用同一個律師)
4.高院法官 有考量過陳媽媽的收入 才做出合併賠償 333萬 的處置(因為家境關係)
5.從家母那頭得知 陳家不是賣服飾的... 因為家母跟陳媽媽是同事...
這是弟晚上最新得知的 消息.... 我和家母都說 第一次發生重大事件離我們這麼近...
以下是小弟的看法 也算是 重申 也算是 講明我的立場(或是去爬 弟上一篇文章)
A.學校疏於 督導 教育 學生(最重要)
1.老師並沒有告知所有學生 顏同學的狀況(玻璃娃娃)
<如果顏同學沒寫明病情那另當別論>
2.老師們之間並沒有互相告知 顏同學的狀況
3.當顏同學摔傷為何聽從 不專業人士 決定
<如果我是老師我一定將顏同學強制送醫>
4.因為學校的疏忽讓陳同學做出不合適的判斷
<弟還是認為依自己的體型18Xcm 弟還是不會去抱玻璃娃娃>
<陳同學跟弟一樣體型 現在比較瘦一點>
B.真正的問題是在 學校的責任較重 不應該將焦點模糊化 且是合併賠償並不是 獨立賠償
C.顏家 陳家 兩家都受傷了 請大家換個立場和角度替 雙方設想
陳同學幾度情緒失控 所幸目前已經從大學畢業
顏大哥也失去了平時愛搞笑的 弟弟
換做是你 你自己想一想 弟不期許大家的答案
D.媒體報導的真實度有多少?
整件事情到這裡為止 很多人都是捕風捉影 真的了解 事情來龍去脈的 又有多少
如果只是因為 反對而反對 謾罵而罵 那弟只能說 真的是太無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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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僅此 若有言不屬實 願負法律責任 拒絕筆戰 謾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