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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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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kari
還在事後諸葛

所謂硬來,是指不經過當事人同意,就擅自行動的舉止
照你回文意思,你應該用"硬著頭皮"才對
用硬著頭皮,應該就蠻符合你所要表達的不自量力了

話又說了回來
假如你看到一般非專業人士,抱著善心幫助行動不方便的人士
你會不會當著很多人的面過去劈頭就說:你不自量力阿?假如發生危險怎麼辦?

這時候會被"圍堵指責"的人是誰?

另外,你確定你所謂的專業人士背人就不會發生危險嗎?

二審公布之前,人們還知道存著善心、存著那一份"心力",去幫助別人
現在公布了,情形變成怎麼樣你應該比我還清楚了




還有,跟樓上一樣疑問,多人要怎麼背一個人
更何況是顏哥哥所說的一百人

記得我並沒有說出硬來這句名詞,若有請指正
我跟你倒歉。沒錯,我所謂的硬背下樓
用意硬著頭皮,或是硬上都可以說的通

你說的沒錯,的確這裡的爭議點在於標準難訂
專業人士也未必不會出事。
說穿了這些理由只是藉口
但是本著害死人有責,的原則下

要完全不必負責,還是很困難的。
更何況,就判決結果來說,就算民事被判有責
但實際上也沒有賠到一毛錢,這樣的處份其實沒有很重
當然很困難不代表做不到,所以我也支持他上訴。
     
      
舊 2005-08-27, 09:54 PM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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