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其怪了,人人平等,如果說憑什麼要相信鄭淑勻說謊,那我又憑什麼要相信顏家會說謊?更何況你沒有發現兩造說詞其實不衝突嗎?
OK,我這樣講好了
今天如果說假設我是當事人,我不知道死的家人的真相為何。
到底是因為意外,還是因為有其它原因。
而校方的態度又很不好,當然好不好是個人認定
我為了要求調查真相,以民事訴頌(賠錢)來當要脅的籌碼
逼校方來正視問題。
這是不是可以構成,本意不在錢的條件?
提出告訴只是要逼校方重視他們,
但刑事已經判無罪,所以只能判民事有責
民事訴頌最多也只能賠錢,難道還勝訴了把校長抓去關不成?
憑那一點證明這是死要錢?
在經過幾次和顏家溝通後,顏家態度有所轉折,表示不再執意索賠,也不會向陳同學拿任何一毛錢
既然訴頌也勝了,公道已經討回,當然態度會有所轉折,要溝通也不能一次就溝通好,爭取求償的權利,只是求一個公道,不見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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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在鬼扯。
顏哥哥說原本就沒有要叫陳家賠償,那為什麼民事連陳同學一起告進去?
之前鬼扯那是因為陳同學是行為人,一定要告他才能追究學校。
結果被高院發言人打了一巴掌,那來這種鳥事,可以直接告學校。
那麼原本告陳同學民事是要幹嘛?就是要索賠求償。
只是經過輿論爆開後,顏家才改變態度說沒有要陳同學賠,而鄭理事長的說法也證明顏家索賠態度有所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