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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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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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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顏哥哥說:因為陳同學是行為人,所以告他才能追究學校責任和求償。
高院發言人:顏家可以只告學校,不必告陳同學。

2. 顏哥哥說:我們只是要一個道歉和公道,陳家未道歉不理睬
陳媽媽:從事件的第一天起,我們就對顏同學的家人抱持及表示誠摯的歉意

3. 顏哥哥說:原本就不打算要向陳家人拿錢
鄭淑勻:在經過幾次和顏家溝通後,顏家態度有所轉折,表示不再執意索賠,也不會向陳同學拿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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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怎麼會這樣?
舊 2005-08-27, 07:26 PM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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