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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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perscalar
您應該也有看到這一些討論內醫護人員的言論了吧
還有好心無償經過別人同意幫人
和有領薪水也是有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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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對,但有差,不代表沒事,那是兩回事。
引用:
"陳忠行坦言沒料到這項判決會造成社會這麼大的衝擊"
這不是白痴是什麼???
還有兩審的法官都有出來說話
不同的理解之處應該也都有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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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多數人同意的事,不代表正確的
如果是的話,這跟多數暴力有何兩樣?
應該要就事論事的釐清其責任才對
否則要法官幹嘛?什麼案例就全民投票表決就好啦。
如果三百萬是校方全數負擔
或是顏家只跟校方要錢,不跟陳家要錢
陳同學有什麼實際的損失?
只有害死人的過失責任,難道他害死人不用負責嗎?
有呀,直接判校方與陳同學共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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