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所以啦,要批也等他們真的敢收了錢再批
否則現在批這個,跟本是錯誤資訊
更何況都已經告完了,該受的也受了,罪名判了
我何時說沒受完?今天輿論一面倒的認為不該告
假設當真沒告,那五年訴頌的煎熬相對的也不存在不是嗎?
時光倒流,回到事發當時,民事的責任陳同學還是沒盡到
他該不該告?也許有人認為不應該
但不告的話,是不是代表害死人的責任他不用負這樣?
還是那句話,我們不是先知,
不能預知他一定會動,一定會用這筆錢
也知能預知陳同學一定會賠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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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陳同學這樣算"害"死人,那顏家父母就是蓄意謀殺了!!陳同學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顏家父母
呢?是明知危險而棄之不顧吧!!怎麼看都應該是顏家賠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