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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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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8526425
既然引言就是針對你
不要想逃

一個未成年人給上了法院
判了保護
良心苛責不夠
熬了幾年輪到民事法庭發揮
這都不是代價
那你所謂代價就是這次的錢才算嗎 ?

引言是針對文章內容,不是針對我
我打的文章,我當然會負責,問題是跟我這個人無關,ok?

陳家賠了錢嗎?你到是跟我說說,陳家賠了錢沒有?有還是沒有?
就是因為好心,所以刑事上可以免責
但民事上可以一點責任也沒有?
如果單只有良心苛責就可以沒事,那這世上就不會有醫療糾紛了

引用:
請問陳同學要賠多少是民事提訴願時就有指定還是法官下判賠時指定的

另外
我想怎樣...
這樣說好了
這次的玻璃家庭及受雇律師
連同審理法官
也上民事法庭
為了影響讓全國人民依法不能見義勇為的偉大舉動也來判賠一下

完全看不到有何關連,也看不出來那一點能證明,陳家一定會賠錢的依據?

另外從來沒有聽說過『讓全國人民依法不能見義勇為』
這樣的罪名,有的話煩請提出來一下
舊 2005-08-27, 05:54 PM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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