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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其實陳忠行的回答上就有提到了,他想強調的是。
有善意而害人,不見得就能完全免責,
頂多是減輕其責,這才是他真正想說的話
如果有善意而害人摔倒,因為受害者損失較小
所以藉善意減輕其責之後,要原諒其行而『判為無罪』並非不可以
但若是因為有善意而害死人,減輕其責之後就未必就一定是無罪了

那請問那位同學至今沒有付出代價也沒判過罪嗎 ?
他惡性重大 不道歉 不悔改嗎 ?
你或法官要怎樣給他多安個罪名才能符合你的期望 ?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而判罰三百萬,付錢的未必是陳家,陳同學只是背上一個害死人的罪名
未必會有實際的判決。
而害死人的確是事實,難道善意而害死人,就代表死的人不是死人嗎?
顏家告的是陳家,但他真正針對的對象,要求負責的是學校呀。
而陳同學也許不是惡意,但校方的態度到底是不是惡意,那就要看雙方的說詞那一方是說謊了。

愛說笑
所謂的未必是某人付錢只是猜想
真正要做
就做的漂亮
指定要學校賠款
指定要學校改善
指定要政府修法
這樣幾乎人人稱善
不是要一位同學賠300萬...這就像是懲罰性賠款一樣, 還要再道歉一次以還清白與公道
除非某些人鱉腳又貪心
不然怎會出這種餿主意 (誰覺得這主意十分優良的請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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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5-08-27, 05:14 PM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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