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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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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2002/3月  顏凡韋與媽媽顏林杏召開記者會痛批檢察官還不快點起訴,這場記者會上顏凡韋指陳同學未經旭男同意就抱起他下樓,卻讓弟弟摔倒。

旭男倒地後校方未將他送醫就治,將他送到保健室,救護車接到通報要去救人,校方卻說不必送,家長會自己來帶當他們把旭男帶回三峽恩主公醫院時,旭男卻傷重宣告不治

校方包了十萬元給他們還說”給你們十萬了,還想怎樣?”老師還說出旭男患這種病日子也不久,早走對他比較好。所以就對陳同學、景文校長、幾名老師提出過失致死等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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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真的變成羅生門了,我現在只想知道那一邊說的謊比較多



你怎麼每次都只提單方面的說法,聽到的人都只有他們家(當事人)的說詞


那個陳同學~也是我同學~當時學務主任和學校並沒有對顏旭男家屬不聞不問,學校前前後後就到顏家六次,不但幫顏旭男申請二百萬元平安保險,教育局及學校共二十萬元,這些錢都拿給了家屬,該做了都做了,可是家長這樣~~以後還有學校敢收玻璃娃娃的學生嗎?還有人敢幫忙身心障礙的孩子嗎?那位陳同學聽說也吃了好久的安眠藥入睡~現在情形不清楚~~但也因為落下了一個永遠無法抹滅的陰影~~單親還要賠333萬~~~台灣法律對現代而言~~~道德已是用錢就可以換得的~~~高官貪污可以用錢擺平~貧民老百幸呢?................................另外我要說明~~我們白老師(體育老師)並不是沒負哲任~而是案發時老師跟本不知道這漸事~~~這個老師後來也是和陳同學一樣留下了很大的陰影~~後來很多學生留她~~但她還是轉校了~~~~~她是一個非常好的老師~~~~~~~~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305082520069
點出黃色的部分,都是法官可以去查的~
舊 2005-08-27, 04:28 PM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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