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天海藍
印象中沒記錯的話
這件案子是以刑事案件提出告訴的
在另外一篇"這是要警告我們做人不要太好心嗎?" 的p47
雲影大有貼出連結 小弟現在再貼一次
http://tinyurl.com/9ylsf
裁判案由是過失致死
雖然是以刑事案件起訴,
不過光是看求償金額及後續發展,想必大家都看出意在求償..
人都已經往生了..雖然家屬傷心是沒錯,不過在當下一時間
應該不免想要求償多一點的金額(心想人都死了!?)
雖然很替往生者哀傷,但是這就是社會現實..
這只會造成社會大眾心寒...
以上 完全個人看法 如有錯誤 歡迎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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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搞清楚
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案件是無罪沒錯
但顏家勝訴的是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代表公義,那刑事訴訟代表什麼,錢嗎?在這邊就模糊了焦點。
輿論有給了什麼壓力,是他們自己心虛才是
如果不要錢,那應該只打刑事訴訟就好了,幹嘛去打民事訴訟
再者民事法官的判決也讓人不服
顏家的人自知身體狀況不好,理應親自或顧專人打理
出事了就怪罪學校,這又是什麼道理
難道老師及同學就必須充當他們家的專業人士,照顧顏家的兒子嗎?
第一又沒專業,第二又不是顏家顧工,憑什麼要人去幫助呢?
要罰顏家也要接受處份,而非單方面的處罰
一個剛開始讓人們接受的單位,卻被一個作為摧毀,顏家是最大輸家?其它人才是最大的輸家,因為他們也會被此貼上「危險勿近」的標籤,顏家要負最大的責任,他傷害了大家的愛心,也傷害其它玻璃娃娃的生存權,難道他們沒有考慮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