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wgp1978
您有必要這樣咄咄逼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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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荒謬判決的決定權在法官吧??
如果法官還有點判斷力的話,這場荒謬的官司再該讓他否定掉了吧??
會讓人失去要幫助殘障人士的主因是判決成立這點吧??
啊...對了..這討論串幾乎變成"大家來反對幫助殘障人士"吧..
所以我也給自己找了個黃金台階....
這篇以後我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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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 [這個荒謬判決的決定權在法官吧] ??
那麼以後也是 [只有法官才有幫助殘障人士的義務] 吧 !
我們一般人更是應該牢記本判例 , 下回路上看到 [法官/律師出車禍] 的時候 , 請記得 [量力而為] 這句四字真言.
It's time for the judge to bill the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