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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36
引用:
作者chaotommy
http://tw.news.yahoo.com/050825/4/281e9.html

好心揹玻璃娃娃顏旭男上體育課的陳姓同學,被高院認定涉嫌過失致死,必須賠償。對此,司改會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有些爭議,不過,從法理的角度來看,並沒有問題,只不過賠償的金額如果能夠降低一點,社會或許比較能夠接受。 (陳鳳如報導)

法院的判決並不是要大家不要幫助別人,而是希望在幫助別人之前,能夠量力而為...


他們的想法到底是怎樣??
>>賠償的金額如果能夠降低一點,社會或許比較能夠接受。
難道他們都是用錢的數量來衡量事情嘛?????
我真的真的真的...非常的無言......


量力而為...
誰能保證做任何一件事都沒有風險?? 沒有意外??
吞口水吞一輩子,也還是會被口水噎到...
這樣我算不算有能力吞口水?

這些就是所謂的高知識份子嘛??
真TMD的還好我是白痴...
舊 2005-08-27, 03:17 AM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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