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庭長溫耀源的"量力而為說";"應注意而未注意說"等,根本就是一個笑話!
什麼叫"量力而為"??意思是要大家以後在幫助別人的時候,也要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有十足、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時才去幫助別人嗎?

真的是恁媽滴卡好!

請問一下,
法律有規定,當人有難或有需要協助時,旁人一定、必需、就是有義務的應該去協助他,扶持他嗎?!
如果幫助人不是一種"義務",那為什麼在法官及顏家的口中-"量力而為"的想法,就已經隱涵著要求人"先衡量自己的力量","再去"幫助別人的想法呢?請問陳同學是欠顏同學的嗎?他有義務要去幫他嗎?!

所以才說,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說"根本也是一個笑話!什麼叫"應注意"?既然"沒有義務",那又何來的"應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