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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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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an0888
在法律上,大家要注意這一句話

"好心幫人,一旦發生過失,還是構成侵權、必須賠償"

所以還是老話,先想清楚,再去幫忙,這就是法律要告訴我們的事




為什麼要人當法官 不用電腦 就是因為人有思考判斷能力

拘擬於 法條 文字 才會做出這麼 不符 情 理 法

不符 公平 正義 不符 社會期待 不服人性的判決

難道學法律的都是讀死書的 嗎

前面有人呼籲要冷靜 怕在未了解全盤狀況 受到媒體誤導 做出錯誤的 判斷

但是這麼多的結果 你沒有辦法作 理性的分析嗎

難道那個法官自己在電視前面說的無專業的 要量力的 屁話 是媒體變造的

玻璃娃娃協會不願控告陳同學是媒體編的 嗎

難道這整件事是外星人要愚弄地球人 滅絕地球人 的 鬧劇嗎

法律不是保護人有用 而是懲罰人才有用嗎

這整件事只能說是個意外 難不成你要說陳同學是故意 是謀殺嗎

難道陳同學被判保護管束3年還不夠嗎

量力而為 全台灣大概都是犯人吧

用現金卡的人 造成銀行呆帳 關

對失業率升高 改善經濟環境無力的 官員 造成人民痛苦指數升高 關

抓不到犯罪的 無能警員 造成犯罪率高 關

沒大腦 亂判 的 法官 判無期徒刑

也對啦 大家都要理性啦

反正一個無情的社會

大家都是關在一個島上

關在自己心裡

跟犯人有什麼 兩樣呢
     
      
舊 2005-08-26, 11:51 PM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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