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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協會:幫助致傷亡 不追究 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台北景文高中陳同學因協助顏姓玻璃娃娃下樓,不慎摔倒意外致死,被法官判應與學校負連帶責任,共同賠款三百多萬元,受到社會大眾關切,質疑這項判決「好心沒好報」,有阻止人做好事的反效果。中華玻璃娃娃社會關懷協會今天宣布,未來若有玻璃娃娃因受人協助而受傷或死亡,家屬代表保證將不予追究,並且會感謝當事人。協會也將居中協調,甚至募款,不會讓陳同學付錢。
中華玻璃娃娃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鄭淑勻表示,自己就是玻璃娃娃病友,她說「我們很為難」,「很心痛」、「也很同情陳同學」。此事對整個玻璃娃娃傷害很大,不但所有的玻璃娃娃家長都很擔憂以後沒人敢伸援手,未來小孩的路要怎麼走,也有更多的身心障礙者的家庭憂愁,不知道未來怎麼辦。
鄭淑勻強調,這是單一的個案,孩子是無辜的。協會裡的家長將出來聲援陳同學,保證未來倘若有玻璃娃娃受人幫助而不幸受傷甚至死亡,將不追究任何責任,也會感謝幫助的同學。但告人的顏家也是協會的病友,這項保證是否包括顏家,鄭淑勻歎氣不語。
鄭淑勻指出,今天一早就接到家長電話,說孩子今年要上小學一年級,左鄰右舍現在都在討論這件事。家長很擔心孩子被排擠,想要出來聲援陳同學;也有玻璃娃娃在MSN難過地說,「怕以後找不到工作,因為沒有人敢用他」;同時協會也接到很多指責電話,所以決定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鄭淑勻說,五年前事情發生時,顏家也認為陳同學是個好小孩,因認為當時學校不理不睬,才決定對學校提出告訴,由於一審敗訴,律師認為缺少行為人所以不成立,決定再上訴時,才將陳同學一起列為被告。
【2005/08/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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