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sien2401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2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顏姓家長在道義上要不要負責,跟陳姓同學在道義上要不要負責,兩者沒有相關連。更何況如果他當真要負責,他已經死一個兒子,他已經付出代價了。

更何況沒人規定,一定要象徵性的賠一元,才算是求得公道。
難道說像徵性的勝訴了而不執行,這樣就不代表相同的意義?
重點是顏家認為校方發生事情後不聞不問,所以才會採取這樣的手段
當然實際上校方的處理態度是不是真的很不好,不是當事人無法證實。

至於說勝訴了,會不會改變心意求償,建議你等到他改變心意再批吧。尚未發生的事,說再多有用嗎?
還是那句老話,目前沒有人敢偏坦顏家,但兩方都是受害者是事實。

相同的,我也覺得陳同學從他手中失去了一條人命,日後的煎熬,應該也算付出代價了.本來象徵性的賠一元,也沒代表求得公道,就是勝訴了而已,但民事告了不求賠償,我孤陋寡聞了點沒聽過.尚未發生的事,說再多有用嗎--沒用,已發生的事在這裡說有用嗎?也沒用.所以你也別介意,大家都是說說心中的看法.
 
舊 2005-08-26, 11:04 PM #4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en24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