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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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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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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團體常說:「社會沒有溫暖、沒有人情味?」當社會對你們伸出援手時,這樣的法律訴訟就是你們的回報嗎?

唉~遲來的正義?!真是夠了..台灣現在有正義可言嗎?大家顧好自己就好了!這件事件..帶給社會大眾的心得是:『不要多管閒事!免得惹禍上身!』

◎ 如果什麼事都要講專業..聽到沒有!現在政府所有是事情,都要求專業才能做。否則小心吃上官司(自己不專業倒是一堆理由)。

將來發生火災你不是消防人員:幫忙,叫妨礙公務。有罪!
將來發生車禍你不是醫務人員:幫忙,叫延誤就醫、過失殺人。有罪!
在捷運讓座給老人:可能因為讓他精神放鬆而睡著跌下座位受傷。有罪!
在捷運讓座給孕婦:可能因為讓她動了胎位而讓胎兒受傷。有罪!
在捷運讓座給殘障:可能因為讓他覺得自卑,精神受到傷害。有罪!

● 因為你不懂、不具老人保健、孕婦醫療、精神心理的資格 ●

所以這些事情要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量$$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 為什麼不藉著這件不幸的事件,好好地檢討我們的生活環境的醜陋,討論要如何建造一個安全又無障礙環境,而是一直繞著該不該判陳同學過失殺人的罪。這叫人情何以堪!

顏姓同學不幸喪生固然讓人難過,但家屬若能以另一個觀念來看待此事,能讓大眾更重視環境對身障的傷害是多麼嚴重,而讓大眾極力督促政府改善大環境,以造福更多人,避免頪似的悲劇發生,我想更能得到大眾的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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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請回答?唉!新手上路!說錯不要罵!
舊 2005-08-26, 10:07 PM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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