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OK,那我請問你,如果律師跟他們說,告刑事那是不可能的。
那顏家需要為一個失去的人命討回公道,不告民事,還能告什麼?
就算是為了好心幫人而不小心害死人,但死一個人是事實,難道道義上他們不用負責嗎?
如果說告民事就代表是死要錢,那為什麼告了還聲明絕不會要陳家賠一毛錢?他們之前不就已經聲明了,錢不是重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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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不象徵性的向陳同學求償一塊錢?死一個人是事實,難道都是學生和學校的錯?難道顏同學家長放一個比平常人更脆弱的玻璃娃娃,獨自在一般學校沒有錯?明知玻璃娃娃的脆弱,未聘專業人員照顧,反倒任他獨自求學,當好心同學伸出援手,沒事時就當沒事,出事了怪同學未衡量自身能力?顏姓家長道義上不用負責?他們沒妥善照顧顏同學在學校的生活,讓身邊的同學伸出援手,卻因一場意外造成陳同學留下前科及內心的遺憾,若顏同學有專人照料,還用別的同學幫忙嗎?錢不是重點,那應該在法院上對法官說才有用吧!否則勝訴的一方要求償,敗訴的提說當時你不是在新聞上說不要我賠,有用嗎?當然,我此時的心態是偏坦陳同學,但我覺得顏同學出事,顏姓家長除了喪失愛子的心痛,真的沒任何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