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b
法官的裁決錯在哪??
幫助人 , 不需量力而為嗎??
原告家屬的權利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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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家屬的權利?今天小孩有身心上的障礙,你把他送到四周只有"非專業人員"的學校就讀,請問家長有無責任?四肢正常的學生,都有可能會在學校受傷,更何況比一般人脆弱的玻璃娃娃?怎麼好像只要把學生丟到學校,就全是學校和學生的錯?難道家長都不用去瞭解求學環境?我相信照顧玻璃娃娃的家長要比一般人付出多幾十倍的心力,這也是我對身心障礙朋友家長敬佩的地方.但是家長不請專業人員照顧玻璃娃娃(當然也有可能請不起),又不讀特殊學校,自然玻璃娃娃周遭的同學會伸出援手(不然現在可能討論的是人情的冷漠),這時出了意外你又要幫忙的同學道歉?請問道歉內容是什麼?是陳同學的不自量力?今天是天雨路滑跌倒的,而且是自己熟悉的校園內,並不是蓄意的,陳同學會預知自己會在常走的樓梯間跌倒嗎?原告家屬的義務不就是要想辦法讓玻璃娃娃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保護才對嗎?原告家屬沒有作更多的保護,能談權利嗎?今天原告家屬如果先對自身檢討(為何沒有對玻璃娃娃提供更多的保護),再談周遭環境的不周詳,或許還能讓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