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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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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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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b
法官的裁決錯在哪??
幫助人 , 不需量力而為嗎??

原告家屬的權利又在哪??

量力的標準是什麼?法律有沒有明定?
陳同學又不是第一次幫顏同學,這樣算不算量力而為?

跟本就不應該有原告,那來的原告家屬的權利?

這個原告家屬的權利,會害慘多少傷殘人士的權利?
 
舊 2005-08-26, 06:49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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