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uperscala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光碟托盤
文章: 1,495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Elros兄也回答過你了,正就是因為法理情要兼顧。
所以刑事上不用負責,但道義上他需要賠償,而且要賠的對象也不是他一人,而是包含校方在內。

至於說像美國那樣是不是比較不好,那是見人見智的事情。而美國是不是路上出了意外會視而不見我不清楚,但我相信台灣現在已經差不多是這樣了。頂多是有人會幫忙打電話報警,但送人去醫院我相信沒多少人敢做這樣的事。

在美國的某些鄉鎮
車禍出事 還是其他事
馬上就會有人打 911
舊 2005-08-26, 05:59 PM #3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scala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