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賠償金額是很多沒錯
但法院的判決並沒有規定誰一定要付多少錢
我前面也說過了
如果學校有心的話
也可以將所有的賠償金額獨力承擔下來
這樣陳同學一毛錢都不必出
基本上我覺得這件事的焦點被模糊了
重點應該是學校身為公共場所為何沒將無障礙措施設置好?
為何老師會沒注意班上有身患特殊疾病的學生?
而導致悲劇發生...
而不是在顏家如何如何 陳家又如何如何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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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決的結果是陳同學無罪,學校應負責的話,我想也不會引起大家熱烈的討論,原先不是只為了告學校而把陳同學拖下水的嗎?為何會判陳同學與學校需共同賠償?不過只要被告此時收手,再接下來會讓勝訴的原告愛那一方賠償都沒關係,你覺得他們會放過陳同學嗎?顏同學的哥哥面對媒體時說的那些"助人前要量力而為","希望陳同學道歉"這些話讓我很懷疑他們只想告學校?再說顏家兩老將一個玻璃娃娃放在無"專業人員"照顧,且無完善無障礙空間的學校就讀,家長未先替自己的小孩做好防護,出事後怪學校,怪同學,這是什麼道理?當家長已知學校設備不足時,有沒有想到要請"專業人員"照顧,或轉到設備完善的學校就讀?當然此次如果法官只把判決的焦點鎖定在學校設備不完善須賠償,我想或許就不會引起這麼熱烈的評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