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po的,但是花了3個多小時把這一串討論主題看完以後,長久在pcdvd潛水的我也忍不住要跳出來說一說我的感覺
首先,我能體會這位陳同學''哀莫大於心死''的感受(因為待會我經歷過的情形也讓我從此心死不再多事),而且我相信經過這一次的打擊以後(不管最後的判決如何)他應該再也不會對他人輕易伸出援手.
玻璃娃娃的家屬,律師,承審法官<--------我只能說你們對全國人民已經造成最壞的示範,貽笑國際
陳同學<------------你要堅強起來,我相信有很多人會幫助你度過這次難關
再來,我也說說我親歷的事件:
前言:
我是一位國小老師,這是發生在我班級的意外事件,雖然這事件到最後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家長的''死要錢跟不尊重''的惡劣態度卻讓我從此深惡痛絕.
經過:
話說2005年的某天在某小學的中午用餐時間過後,我匆匆跟學生在班上吃完午餐後交代班長待會午休處理事項一二三後就到辦公室去批改作業.到午休前10分鐘,班上小朋友(報馬仔大隊

)就一群人到辦公室報告有人受傷了,我應聲好之後就跟他們到出事地點去了解出了什麼事情.經過一堆人一堆七嘴八舌的談論過後,知道事情原來就是---四五年級在踢足球....然後有人被球踢到在哭這樣的芝麻小事而已.在安慰受傷小朋友和訓誡踢球打到人的小朋友過後午休中也響了,就安排班上''最愛幫助人的小朋友(就是那些喜歡找藉口不睡覺愛撒嬌的

)''帶受傷小朋友到保健室找護士阿姨看看(護士在幫忙詢問小朋友哪裡不舒服和檢查過後並無外傷或大礙,只是眼鏡歪了),阿姨就告訴我在聯絡簿上註明一下請家長回家注意.我應過以後回頭要受傷小朋友在保健室躺一下他也不要

,不得已就讓他回教是休息.哪知道午休才30分鐘就說他頭暈有點想吐,我直覺想到:''會不會腦震盪?''然後我的腦袋中就開始運作好久以前在實習學過''校園意外傷害處理流程法則

''首先,先帶小朋友到保健室躺下,再跟護士阿姨講過,然後我去找教務處並請護士打電話給家長請他們過來帶小朋友去醫院.
結果

:學校大頭仔(校.教.總)通通都不在,教學組長和訓育組長帶球隊去比賽(我是前一天

,如果我不在就不會惹一身腥),而小朋友家長(機車的阿公阿馬

)也說他們在外地第一時間趕不回來怎樣怎樣的..也沒講阿唔是梅安怎處理,而我下午課滿堂又不能離開

,只好當機立斷先請地下校長(年資25年的主計大姐)幫我送孩子到嘉義長庚檢查,然後打手機給踢球致人受傷的小朋友的級任導師(教學組長

)告知此事請他趕緊回來處理............這樣的處理流程應該沒延誤也沒錯吧!!
但是..........(待續)
[研習中打這篇...打快1個多小時..累了..也要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