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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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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48
引用:
作者t65k2556
我覺得奇怪的是:為何因為一個個案,就要把所有的殘障人士給拖下水?難道因為這件事,就對殘障人士冷漠?對社會失望?於情於理,這應該不是做人的基本原則吧?這社會有許多的弱勢需要大家的關心和幫助,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這件事情,把熱心助人的心給埋沒了!!我也非常同情這位熱心助人的同學遭到不公平的判決,希望大家冷靜下來,對事不對人吧!!

誰能保證以後不會遇到同樣的事,我就把這件是當個案.

前不久才發生救人反被判刑的事,這又怎麼解釋?

陳同學被告,難道就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舊 2005-08-26, 01:10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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