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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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海豚電影院 
				看了各位未來主人翁的回答... 
我只能說"你們的答案比這則新聞更讓人寒心" 
缺乏判斷力和模糊焦點... 
年輕人的通病... 
 
說真的... 
那個法官到底是誰??? 
難道是麥可貝的電影看太多了嗎... 
 
話說 
曾經有一次早上 
上班已經快遲到了 
但是為了扶一位視障朋友連過2次馬路(來回多花了我10分鐘) 
結果上班還是遲到 
 
我把遲到原因跟同事講 
 
有一半認為我是笨蛋 
有一半認為我在說笑話 
只有一個同是沒有表示意見 
因為他那天請假 
 
不過我還記得那天那位小姐跟我說"謝謝"的表情... 
她的眼睛雖然張不開... 
但是卻看的比所有人更清楚... 
 
學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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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電影院兄,先假設一下,如果在過第二次馬路時,那位小姐不小心被車撞了,結果她的家屬告你"未具備專業交通管制或照顧視障人員資格,未量力而為"的扶視障人員過馬路,判你須賠個幾百萬,不知作何感想?我相信顏家是個案,許多身心不便的同胞接受人家幫助時都是心懷感激的,但因顏家自身未作好防護措施(如聘請專業人員照顧或進特殊學校),出事後又以此提出告訴,再加上法院的判決,讓人看了心寒,所以大家才會發出如此氣憤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