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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JQ 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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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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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幾點
以同學來看這件事情大概都很難過,畢竟都是「同學」以後還要不要幫助同學?慶幸,媒體沒找所謂的同班同學來發表對此事的看法,不然真的以同學的角度來說,相信也是心如刀割,在怪媒體之前,前面也看到了,詢問認識兩造雙方的朋友的看法,其實這種作法不也是和媒體一樣,希望藉由朋友、同學的角度來談論這件事情,出了事,相信都不是朋友、同學所樂意見到的。


在批評的同時,以更深的角度來看,以後在路上看到弱勢朋友還需不需要伸出援手,以後是否眼睜睜的看著弱勢朋友需要幫助的眼神,但自己卻置身事外,相信以台灣的人情味來說也是一種心如刀割的情境。攙扶過馬路,摔跤了,啊!摔斷了腿 這下子不曉得得賠多少,正常人過馬路都會摔跤更何況所謂以接觸性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不管正式判決書到底出來了沒有,這樣的案例對於台灣社會,絕對是一種極大的傷害。

PS
我是非常贊成告校方,校方無障礙空間沒妥善做好,但請仔細想想,全台灣又有幾間學校、公家機關有做好無障礙空間。


至於所謂的專業人士,既然需要專業人士,當初玻璃娃娃的家庭怎麼沒有找一個專業人士來照顧,並且一起去上學,怎麼事後諸葛,反觀的看法,玻璃娃娃的家庭也是認同在學校沒提供專業人士的情況下才去就讀,其次所謂的量力而為到底是指什麼。(台灣哪來那麼多專業人士)
舊 2005-08-26, 12:59 PM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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