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所以在"愛心"為前提之下 一切的行為的是無罪的
那所有的醫療糾紛的判病人敗訴好了
因為醫生都是在"愛心"跟"專業"的前提之下幫你醫治
所有的誤診、失誤都是你要自行負擔的
(醫生是你找的 也是你自願要他幫你醫病的 所以不論結果如何 都請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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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私下覺得你的比喻並不恰當!
醫病之間是一方付出酬勞另一方接受報償,而且酬勞是雙方合意的,
所以醫病之間就會產生權利義務的關係.
今天如果陳同學接受顏家酬勞而因疏忽致死,顏家自然可控告要求賠償,
但事實是陳同學並未接受酬勞而是基於人性光明面而為之,所以本例
會引起這麼大迴響就是因為這緣故,這之間的差別請細細體會.
還是建議顏家,以後還是花錢請人照顧殘障的兒子比較不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