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ros
[QUOTE=c_g_h1121]沒錯,就是要自認倒楣!原因很簡單,因為當其時,顏旭男絕對有完全的自主權拒絕陳同學背他下地下室!
顏可以拒絕,但未拒絕,陳也是在經過他的同意後才主動協助他,結果現在出了意外,你認為就應該把錯全部怪到陳同學身上嗎?如果不應該,那請問判賠三百多萬是什麼意思?
當然,如果當時是陳同學不顧顏旭男的反對,反而堅持硬要抱顏下樓,結果果真出了事故,那本事件就完全另當別論!但,
請先找出這樣的事實!QUOTE]
所以在"愛心"為前提之下 一切的行為的是無罪的
那所有的醫療糾紛的判病人敗訴好了
因為醫生都是在"愛心"跟"專業"的前提之下幫你醫治
所有的誤診、失誤都是你要自行負擔的
(醫生是你找的 也是你自願要他幫你醫病的 所以不論結果如何 都請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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