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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警告我們做人不要太好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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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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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_g_h1121
沒錯,就是要自認倒楣!原因很簡單,因為當其時,顏旭男絕對有完全的自主權拒絕陳同學背他下地下室!
顏可以拒絕,但未拒絕,陳也是在經過他的同意後才主動協助他,結果現在出了意外,你認為就應該把錯全部怪到陳同學身上嗎?如果不應該,那請問判賠三百多萬是什麼意思?
當然,如果當時是陳同學不顧顏旭男的反對,反而堅持硬要抱顏下樓,結果果真出了事故,那本事件就完全另當別論!但,
請先找出這樣的事實!
+1
如果顏不同意陳的幫忙但陳不顧反對硬來
顏大可一路上大聲呼救引起眾人注意
(說的難聽一點就像女的不要男的硬來,如在公開場合女的可大喊"強姦呀")
找不到呼救聲就證明這個"男歡女愛"出於雙方自願
2005-08-26, 12: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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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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