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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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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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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lros
所以當有人好心幫助你的時候
卻因為幫助的人自身的失誤(不論應注意 或未注意)造成你身心上的傷害
你都要自認倒楣


沒錯,就是要自認倒楣!原因很簡單,因為當其時,顏旭男絕對有完全的自主權拒絕陳同學背他下地下室!
顏可以拒絕,但未拒絕,陳也是在經過他的同意後才主動協助他,結果現在出了意外,你認為就應該把錯全部怪到陳同學身上嗎?如果不應該,那請問判賠三百多萬是什麼意思?
當然,如果當時是陳同學不顧顏旭男的反對,反而堅持硬要抱顏下樓,結果果真出了事故,那本事件就完全另當別論!但,

請先找出這樣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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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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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8-26, 12:07 PM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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