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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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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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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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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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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學因為好心而被判賠錢
顏家因為別人的好心而喪失了一個兒子

2個家庭在這個事件上都一樣是受害者
為何一定要用輿論的力量去審判其中一個受害家庭
這樣到底是民意還是民粹......


我很難想像只靠他們夫婦有辦法幫他們的殘障兒子處理所有事情嗎?
就因為有了好心人才使得他殘障的兒子得以在社會上存活至今,
就這點他們夫婦就應對所有幫助過他們的人心存感激.
就算不小心致死,他們也應厚道些吧?什麼"量力而為","還我弟弟清白"
的刻薄話也都出口了.這樣的人你認為值得同情嗎?
舊 2005-08-26, 11:41 AM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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