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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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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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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s4241
我很不認同班主任等幾位要看完判決書,完全瞭解事實與法律觀點,再評論的看法
今天事實很明確,很簡單,陳同學背了了玻璃同學摔一跤死了,被判罰三百多萬
我他媽的管他用什麼法條,在什麼情境下,以什麼法條什麼邏輯被判罰的,這是知法玩法人的事,以後走到路上看到路倒,難不成還要先拿出六法全書,判例仔細研究後,再決定要不要救人?現在的事實是,所有知道此例的人都懂得量力而為,而且還要教自己小朋友也懂,這就是顏家與那個法官教給大家的事,我管他寫出什麼他媽的判決書,除非事實不是背人摔死,而是推人摔死


我想幾個老成持重的會希望更多資訊才下判斷,是很嚴謹的
不過這個例子的惡劣影響已經發生,我終於可以從罪惡感中釋放自己
我不是不幫你,不過我要先保護我自己。 幾百萬難道要連累我八十老母


前面有念景文的網友說明,事發的現場大樓看起來是沒有什麼無障礙設施,
其他的地方據他說有電梯,我想其他地方也不會有人硬要練體力負重上下樓。
景文校方的態度是很值得懷疑,那個倒楣的陳同學我看真的是一片好心

這事件一次把玻璃娃娃患者和關懷協會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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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舊 2005-08-26, 11:11 AM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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