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s2
說真的,當我聽到 量力而為 這句話時,,差點噴飯
但後來有個較負責的記者去訪問玻璃娃娃協會時,
才讓我感覺,又是一次失焦的媒體暴力
原來顏家是主要是針對學校求償,但因學校不是直接的加受者
所以才會把那位愛心不落人後的同學也牽扯了下去,
這樣子案子才告得成
但顏家可能聽到判決爽過頭了,講出了 量力而為 這句話
結果我們的媒體大哥大姐怎麼能放過這大好機會呢,
於是全台灣的媒體就24小時播送這句話,進而引起公憤
而當初想藉由此事件,進而引發大眾對於殘障人士行動空間設計議題的重視
如今反而在法律,道德,金錢等口水與討論中完全消失了.甚至成了負面教材
其實我覺得最賤的是那所學校的校長,因為他很清楚此案是針對學校有無連帶過失責任而求償,但校長在接受訪問時支字未提障礙空間設計這事,故意把焦點轉移到那位有愛心的同學上,說他很可憐,好心幫忙還要被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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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意思是"袂生牽拖厝邊"是對的事情?陳同學被冤枉犧牲是應該的?
以後學校.任何開放空間只要是殘障輔助設施不足的,都可以拒絕殘障人士前往就讀.使用?
還有,量力而為是法官說的,不是顏家人說的,顯然你比媒體還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