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day
別這樣說...
其實...
我是很支持陳小弟無罪而學校有罪的人...
因為學校沒有相關的一些防護措施...
有這種學生就讀,是不是校方應該多注意一點(畢竟都讓他們進來讀了...這是間私立學校非公立學校喔)
而且,殘障走道那些設備都沒有...(五年前沒有...)
真的是嚴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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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事人選擇就讀景文,不是景文求他來念!
本身條件特殊,家屬應該事前自行評估學校設施合不合格,怎
麼可以出事才把責任全怪在學校身上.
那以後百貨公司,餐廳..任何私人營業埸所,是不是都要掛個
"禁止玻璃娃娃進入"以自保.
請注意,他們最初同時控告景文及學校老師,還有陳同學,求償
金額是"七百萬"!
七百萬也許景文付的出來,但他們是想逼死學校老師和陳同學
一家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