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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記得當初高中時,腳受傷
常常有一個朋友背我上下樓梯
我非常感謝他
但是很遺憾...
他對我做的事,我可能沒有機會幫別人做了
除非,全程錄影或寫切絕書的做法可能會是必要的
非常同意'東瀛魔神'的說法,學校應該負大部分的責任
但不管法院判決書寫什麼,現在我仔細的衡量自己
只能自慚的承認完全沒有救人的能力,也沒有福氣和能力負擔救人的任何好處和壞處
言雖至此,但想到自己在往後的幾十年可能會需要別人伸出援手的狀況
不禁心寒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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