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要讓助人者知道要量力而為不需要用到逞罰性賠償(如果幫忙同學的家庭真的收入不高的話,300萬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對我來說也是

)..
這樣只是讓玻璃哥哥從現在到死都要只有他自己一個人沒人幫他或是花錢請人幫他的覺悟...
不然 就算是兩個 三個一起幫他 要是有意外 只是 300萬/2或3 罷了!!
我們可以做什麼 我們可以做的是 讓那位玻璃哥哥以後的同學同事或醫院知道
幫他要有出意外付錢的準備 就可以了 有誰可以提供那位哥哥的名子和學校或醫院嗎??
我還是會幫人 不過會量力而為 且 不會幫那位玻璃哥哥了(還好我遇不到)...
不是我狠心 而是那一家死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