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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我一看就覺得是法律有問題,而法官和律師和那些家長是渾蛋.

什麼事情沒有風險,走在路上會被車撞,不被車撞搞不好也會自己跌倒.

而最需要幫助的人,往往是最弱勢的人.

這種案例一判,無非是告訴大家,不要去幫助別人.

什麼人需要幫助,老人.生病的人,和行動不方便的人.

這些人的風險也最高.

我一直覺得台灣已經太冷漠,也沒有以前那麼有人情味.

我們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往往不會有什麼想法,自己覺得自己的能力可以,就去幫.

也沒要人家的報答.

但這種案例.

我想,那個好心的小朋友,只是想要幫助別人,也認為自己可以幫他.

我想如果他認為自己抱他不起來,應該也不會去抱了.

只是沒考慮到下雨天樓梯濕滑,不小心失手.

他不去幫忙,對他完全沒有壞處.

去幫忙,對他更沒有一點好處.

這樣的判決,無疑是給了台灣有心幫助別人的人一巴掌.

而對那些需要別人幫助的人也不公平.

只因為自私和愚笨的一些人,

讓他們接受幫助的機會沒了.

他們難道可以再有什麼希望,自己不方便的時候有人可以幫他一下.

這些自私和愚笨的人,正是殺死台灣的真正兇手.
舊 2005-08-25, 10:0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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