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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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nt2
這是真有其事還是開玩笑 真有其事的話 這真的是台灣的法官嗎
會不會教育的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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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聯繫會報上,檢察長強力要求警察訊問製作筆錄,應將被訊問人的話語,為真實之記載.
因此警方偵辦酒廊妨害風化案件的偵訊筆錄就像下面的情形:
酒店女郎:「他們一夥兒有3.4人,有的要我[ 打飛機],有的要[打真軍],有的要[漫游],有的要[胸推],有的要[臀推],還有客人要[ 口暴]兼[毒龍].還有一個好像是什麼委員的要[冰火九重天]兼[比翼雙飛]的....結果還沒做完半套,你們就進來了.」
為此,分局刑事組長還被年輕的女檢座召去,比手畫腳解釋大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