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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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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stupid
想請問 如果 跟債務人只有 親戚關係
但是 催討集團 還是依樣找我們這個不相關第三人 有啥辦法嗎

整天要我去死 還到我家樓下站崗 唉

爛制度 檢舉有屁用嗎 銀行照發 催討照爛 民眾照死


金管會已經有規定,不可對債務人以外之第三人催收
除非是民間地下錢莊
不然一般銀行,甚至銀行委託的合法資產管理顧問公司都不可能違法
銀行這方面應該都規定嚴格吧,沒必要因為幾萬元害自己被金管會點名。
 
舊 2005-08-19, 06:21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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