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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w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3
我個人覺得你已經撿角了...
簽下去是可以還錢,
而且可以限制自己另外花費的一項手段,
所以我覺得簽下去是最好的,
即使你不願意,也要勉強自己,
我看你根本還是想自己享樂,
你要是這種想法的話,
最好是先找個地方躲起來,
避免討債公司找上門去~~~
舊 2005-08-18, 02:5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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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w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