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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awill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37
引用:
作者1094789
個人覺得強姦犯應該都要處唯一死刑!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上的人渣,
完全不值得同情!那種內心的痛楚不是旁觀者或法官三言兩語就能決定的。而且最莫名其妙
的是,這種案子一般都會拖上個幾年,被害人與家屬要不斷的上法院,與強姦犯面對面,
一次一次增加內心的煎熬與痛楚...

一天到晚喊著要尊重人權的社會,似乎向來都不給被害人一點人權,反倒是罪犯不斷享有
各種特權,包括民間惡質人權團體的聲援...

大推!!!!

社會愈來愈亂,就是因為這些惡質人權團體不斷施壓的結果!
法律對於加害人的保護愈來愈完善,那受害人呢?
受害人就自認倒楣嗎?
這個社會真的變得很奇怪...台灣快不能住人了...
舊 2005-08-18, 01:11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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