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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姦學妹 代價一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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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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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強姦犯應該都要處唯一死刑!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上的人渣,
完全不值得同情!那種內心的痛楚不是旁觀者或法官三言兩語就能決定的。而且最莫名其妙
的是,這種案子一般都會拖上個幾年,被害人與家屬要不斷的上法院,與強姦犯面對面,
一次一次增加內心的煎熬與痛楚...
一天到晚喊著要尊重人權的社會,似乎向來都不給被害人一點人權,反倒是罪犯不斷享有
各種特權,包括民間惡質人權團體的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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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8, 12: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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