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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
Advance Member
 
jam6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路過
樓主犯了幾"件"錯事
第一"件":窺人隱私
第二"件":以此當偷吃藉口
你女朋友是對的+1

回頭是岸阿.......
舊 2005-08-18, 11:00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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