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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4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939
樓主直接在評價上寫清楚,是正確的

通常用信件的話,就沒辦法公開事情的原委給大家知道
用評價直接寫清楚,也有利於去申訴時,yahoo人員會比較快處理!!
(當然最好往來間的信件也一併附上,證據更充分)
舊 2005-08-15, 02:5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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