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yeua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引用:
作者dragon-cat
法官是判決有無罪刑
檢察官是調查犯罪証據呈送法官判決,當然法官較大
律師嘛...說的一堆道理全是屁話
做了法官再出來當律師比較好賺....


ㄜ....法官跟檢察官...沒有誰大的問題
這是制度設計無關誰大
如果檢察官的資料充分,法官也不能亂判
據說,法官與檢察官的分派是...國家考試及格者
第一名 法官
第二名 檢察官
第三名 法官
...
間隔分派...第一名有時是法官,有時是檢察官
所以...基本上是讓兩個組織處於平衡狀態
如果有誤..還請指正
舊 2005-08-13, 08:57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yeu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