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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ud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United States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精神病患的處理一定要先找社工,警察很怕事,找了好幾次都無功而返
所以我先找一位熟識的社工把蒐證影帶交給她
她判斷有問題後會找醫生過去鑑定,只要醫生點頭,警察就可以抓人了
這兩個瘋子最後被兩台救護車一路載到療養院去,關了一個月才出來

蒐證是很重要的,我為此還跑去買了一台攝影機

請問一下
是找哪裡的社工?
是社會局還是醫院精神科的
哪裡的醫生?
醫生鑑定的方式及時間長短?
醫生鑑定完會有精神評估報告書嗎?
還是"把頭點一點"警察就可以動手?
需不需要法官裁定?
我很有興趣了解這些細節
方便的話請解惑
THANKS
舊 2005-08-13, 03:23 P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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